校园清纯爱情故事
校园清纯爱情故事
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下,恋爱成了大学生的一个永恒话题,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校园清纯爱情故事
校园清纯爱情故事:比中彩票几率更高的事我叫耐冬。
出生的时候,据说是五十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我娘说我的身体小得像一只青蛙,她担心我耐不过那个寒冬,所以取名耐冬。
小时候我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小朋友,比如我六岁那年,小姨生了一个小娃娃,皮皱巴巴的,像个小老头,我觉得怪可怜的,就把我觉得最好吃的分享给她。
可是,我娘胖揍了我一顿。她从“小老头”嘴里拼命地掏出两粒瓜子的时候,我已经委屈得号啕大哭。这只是我若干捣蛋事件中的九牛一毛,我娘心态也很好,她常常眼不见心不烦,因为她每天都忙疯了。
她是片场的布景师。所谓布景师,就是给拍摄现场做背景的人。我娘比较实在,她说自己就是搞装修的。我常常就这么混到片场里,去看人演戏。十七岁那年,我遇见一个男孩,我发誓那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像从画里走出来的。
可是,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眉眼疏朗,放在人堆里总是耀眼的那一类,所以我不应该想不起来,除非他曾经只在我面前闪过0.1秒。
那一场戏,男孩要对爸爸说,你说过不会离开我们。然后开始飙泪,15秒的特写镜头,打在他脸上,真是一张精致的小脸啊,眼泪说来就来,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豆子似的砸在手腕上。
我悄悄地对我妈说:“这个男孩真是天生的演员。”
我妈有些无奈地看着我说:“你是天生的吃货。”
但现在懒得跟我妈争辩,我已经开始神游了,这么好看的男孩子,在哪里见过你?
[比数学题更死脑细胞]
片场之后的第五天,我居然在巷口遇见了他。
那天傍晚的云烧得通红,就像我那一刻的脸。我已经无法抑制心跳加速,眼巴巴地看着他走进了我所住的一单元7楼,原来那儿住着一对夫妻,后来搬走了。没想到新的邻居竟然是他。
而我也终于想起,搬家之前他来过一次,我从窗口撇过一眼。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中年男人,想必是他的爸爸了。后来我见他爸爸的次数明显多于他,那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每日提着豆浆油条包子大饼穿过弄堂,很多次我都想鼓足勇气问问他,你儿子还好吗?
一个月后,我发现我连他的名字还不知道。
十七岁时喜欢做的事情都很矫情,比如开始有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于是我开始学着写一些矫情的句子,比如这句“他的出现就像是生命里的小灯火,把我暗淡的心房照得通亮,像盛夏的花房。”后来我的作文经常被当成范文朗读。可惜我每日照镜子,脸上的痘痘从未有好起来的迹象。我第一次发现,成为一个缺心眼儿的吃货,真的很无趣。
直到有一天,男孩被一只狗追着,他脸色苍白地朝我飞奔过来,不幸的是,狗还是冲他屁股咬了一口。我当时恨不得手里有一根打狗棒,只可惜地上只有板砖。我用板砖击退了疯狗,男孩虚弱地冲我笑了笑:“我会死吗?”
他当然不会死,他死了我拿什么去思春。据说被狗咬了,要先用肥皂水对伤口反复清洗。我看到他牛仔裤后兜上的大洞,心里发虚。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看到男生的屁……股……
他慌乱地催促我:“还不去医院,我真的会死吧?”
我心里想笑,没见过这么怕死的男生。等把他送到医院,他看到针头就差点儿晕过去了。这怎么办,狂犬疫苗得打好几次呢。从医疗单上看到他的名字,说:“原来你叫贝俊驰哦?”
他点点头。我忽然对这个人的好感蹭蹭地又往上涨,有没有一些人因为一个特别的名字而喜欢上?我知道这名字来自《滕王阁序》里的“雄州雾列,俊采星驰”。他的父母一定花了很多心思在取名上,哪里像我的老妈,耐冬,耐冬,可笑死了。
自从这次狗咬事件后,贝俊驰终于知道那个看起来瘦弱的姑娘其实很爷们,我由此得上女汉子的称号。
可是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开心?
他是艺考生,每周三次表演专业课,和我并不同校。每天我都早起,等在楼道里,装作和他巧遇的样子。对于暗恋这件事,应该是比数学题更死脑细胞的事情。
有一天清晨,我问他:“好像从没见过你妈妈呢?”
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地叹气说:“她病了。”
[重新振作起来]
听到那个噩耗的时候,正是暑假。据说夏天的江水也很冷,贝俊驰的妈妈从桥上跳下去的那一刻,不知脑海里想到了谁。
后来我见到他妈妈生前的照片,那真是一个美人。就算不再年轻,那宁静清雅的神态也叫人难忘。
我记得那个清晨,太阳升起,江水是金色的,我们在闷热的风里望着对岸,贝俊驰哭得没有声音。那是我第一次面对这样一种死亡的方式,我根本理解不了。贝俊驰在妈妈最后的遗言里看到,她只是忍耐不了长久以来的病痛。那是怎样一种疼?好像没有尽头,她不想再拖累别人,也不想一次又一次被人拉进医院,这样的活法对于一个曾经很美的人来说,是没有尊严的吧?这些都是贝俊驰对我说的,他深深地懊悔,没有看出妈妈轻生的苗头。我很想给他一个拥抱,任何安慰的语言都是苍白的吧。
整整一个暑假,贝俊驰都很消沉,他每天睡到中午,爸爸做好的饭菜已经摆在桌子上,吃完了再接着睡,再到傍晚,爸爸下班回来,他就吃一点晚饭,然后走到江边去。
我悄悄地跟了他好几次。七夕那天晚上,很多情侣到江边放孔明灯,孔明灯一盏盏慢慢地往上升,对岸的月亮照着江面,对幸福的人来说,这江水的声音是美妙的伴奏,而对不幸的人来说,这江水明明在呜咽,在哭泣。
要怎么让一个悲痛到极点的人重新振作起来呢?我觉得这么下去迟早要出事。所以,我想带他去乡下。我对我娘说:“乡下的外婆一定很想我吧?”
我娘特别直接地说:“贝俊驰这小孩真可怜哪,你和他去乡下散心也好。”
“我觉得您简直是我肚里的蛔虫。”
“有你这么跟妈说话的吗?”冷不丁我额头上就吃了一记爆栗子。
大概也的确在家闷久了,贝俊驰答应陪我去乡下玩。那是我们记忆里最美的一个夏天,每日在桑葚树上采果子,紫色的浆果落在地上,被踩爆了的果子留下深深浅浅的颜色,荷塘里满满的都是莲子,用一个澡盆就能下水,我连人带盆都翻到水里。这一幕终于让贝俊驰扯动了一下嘴角,他笑出一个有些像哭的笑来。已经很不错了,我想。
在乡下的最后一夜,我们爬上了山顶,在那里见到了城市从不会有的萤火虫洞。我想只有在童话里才有那样的地方,头顶星星点点的闪耀,像银河,我觉得美呆了。我们等待萤火虫越聚越多,最明亮的时刻来到了,屏住呼吸,我忽然觉得想哭。回头望望贝俊驰,他眼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这样的美景是该与最亲密的人一起分享的,可惜有些人终究是看不到了。
[你也容易快乐]
到了高三开学,贝俊驰的培训课越来越重,他很多次跟我说:“继续考下去究竟有什么意思呢?”
如果最爱的人走了,就连梦想也变得不重要。原本他想考上电影学院,做演员,这同样也是妈妈年轻时候的梦。我无论如何都不希望看到他放弃。
所以我做出了人生当中第一个大决定,我也要陪他一起考电影学院。
贝俊驰和我娘听到这个决定的第一反应是不同的。贝俊驰说了一句:“你疯了呀。”我娘思忖了一会儿说:“女儿啊,你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漂亮。”
“漂亮?”
“活得有梦想才漂亮。”最后我娘笑嘻嘻地说。
因为喜欢的人做着这件事,我就去学去做,这本身即浪漫又孤独。贝俊驰不必知道,我只会告诉他,我突然之间对演戏情有独钟。深夜当我一个人时,我就在想,演技谁不会啊,你藏着对一个人的喜欢,不想穿帮,这不就是演技吗?
后来,我娘靠着多年布景师积累的小小人脉帮我找了一个老师,每周三次课,培训费也着实贵得吓人。我常常担心支付不起,而半途而废。我娘就宽慰我:“放心,跟老师打了八折。”
我突然发现,我娘其实是一个很有深度的搞装修的。有时在家里练习,她还会指导我,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吗?贝俊驰刚好上楼路过,隔着铁门哈哈大笑,我跑过去问:“我演得好不好?”
见过猪跑的娘也得瑟:“我真懂的,演戏嘛,第一课就是释放天性,你演一只猪看看。”
我冷汗都冒了出来。事后,贝俊驰悄悄地跟我说:“耐冬,你真幸福。”
“你知道我娘经常跟我说什么吗?她说,容易快乐是一种美德。真的,她就是那样一个人。”
“所以,你也容易快乐。”
“所以,你也可以。”
他微笑着看着我,那笑容就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酥酥麻麻,内心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们的专业考试就在那年冬天。贝俊驰和我一起坐上那趟列车,向北驶去,西伯利亚的寒风南下,我们从南至北,一路迎风而上。这于我,是一次意义非凡的旅行,陪着他去完成梦想,我的人生不会再有第二次。那是17岁的一次考试,我充满着莫名其妙的信心,尽管我接受培训的时间并不长,因为有喜欢的人在身边,我就什么都不怕。
[从此心里再无第二人]
我们和别的考生一起租了一套房子,很久以后,考试的细节已经不再记得,只记得那些疲惫和傍晚经过城门时所见的暮色。在这期间,我们经历的那些放榜时刻,紧张,焦虑,让人绝望的是几乎都在最后一关没过。
考试全部完毕的那天,我们在深夜的德胜门下声嘶力竭地唱,清冷的大街上只有我们还在做着这样的行为艺术,喝几口啤酒,打着喷嚏向夜空喊:“我们还有机会吗?。”
贝俊驰哈着气,眼睛亮亮的,对我说:“回家吧。”
他背过身去,我瞥见他眼里藏不下的泪水。第二天,启程回家之前,我意外打听到一个消息,学校还会来我们老家多一次招生。听到这个,贝俊驰又好像打了鸡血似的。都说男生要成熟得晚,他的高兴难过都会单纯地摆在脸上,他甚至有些孩子气,难道不是吗?
这个问题我问过我娘:“为什么男生动不动就要打架?为什么男生喜欢一个人就偏偏装作欺负人家?为什么男生喜欢那种很多男生都喜欢的女孩?”……那时候我是一个好奇宝宝,化身十万个为什么,我娘用过来人的口气跟我说:“男生就算到了五十岁,他心理年龄也比不过同龄的女人,换句话说,男人的本质都是孩子,都很幼稚。”
“无论他的事业有多成功,在生活上他始终需要一个能照顾他们的女生。”停了一会儿我娘特别不忿地说,“你爸就这样,一辈子都让人操心。”
好吧,贝俊驰其实也挺让人操心的。
艺考结束后,开始文化课。我反正已经彻底放弃了,以前学习底子还不错,赶一赶还是可以的。但贝俊驰就差了,他恨不得我每次的英语考试匀出一半分给他。他拿着考卷来问我:“你们学校的考题有这么变态吗?”
每天他揣着一个脏兮兮的书包,来我家书房一起做作业,他爸爸也很支持,因为自从他在老家的招生考试过了以后,我们一起去吃了一顿饭,他爸爸说着说着声音就哽咽了,大概想到了离开的阿姨。后来他特意请我帮贝俊驰补习,我掩藏着兴奋,从此以后,每天就能见到那个英俊的少年。我扑通扑通的小心脏好像一直处在亢奋的状态,放学的时候我快步蹬车,整理了一天的笔记一定很管用,还有,还有让我娘准备半只西瓜,我要和贝俊驰一人一只勺,舀着吃。
这画面一定预谋在我脑海很久了,所以真的出现时,我有一种不真实感。第一天补习,我们都小心翼翼,第二天补习,贝俊驰已经嬉皮笑脸地喊我:“老师,我不会。”
当一个英俊的男生,表情带着点儿撒娇又霸道的意味时,我觉得杀伤力飙到了峰值。
从此心里再无第二人。
[请眷顾我爱的人]
十七岁的爱或许可以相约去疯狂,也可以沉静在心底。
我不想那么快告诉他,显然他现在对做演员的兴趣更大,他笨得要死,又那么脆弱,要是文化考试没过,他可能一蹶不振。
高考那天我们在不同学校考试,出发前在楼道里碰见,他突然伸手搭在我肩膀上,大喊:“小宇宙快爆发吧。”我吓了一跳,他笑得像个小孩子,身手敏捷地跑到我前面说,“加油啊。”
放心,贝俊驰,我昨天找了一个算命先生,他说我们都会心想事成。我在心里想着。其实我顺便还去寺庙里拜了一拜,不是为考试去的,我在佛祖面前很坦诚,佛祖啊,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我喜欢的人从此以后都是一个幸运的人。
幸运女神啊,请眷顾我喜欢的人吧。
也许是佛祖灵验,那一年,贝俊驰真的考上了梦想中的学院,他成为了表演系的学生。可我的学校在哪里呢?
不是考得不好,是我自己不满意。我想学新闻,可是我分数不够。所以我决定复读。我娘说:“有必要吗?女孩子的时间可耽误不起。你想考表演,我依了你,现在又想做记者,你到底喜欢什么啊。”
“真实的梦想是记者啊。”我说。我娘顿时两眼放光:“你去考表演就是为了贝俊驰?。”
我点头。我娘戳着我脑门说:“笨蛋。”
由此我娘开始了“女大不中留”之类的唠叨。我把房门一关,开始复习高三的功课。人生有时真奇怪,你若执着一些你认为更有意义的事情,越有人反对,越觉得这事儿得做。
于是,我去了复读学校,贝俊驰打电话到我宿舍,我正在做题,他那边喧嚣得很,声音特别兴奋地说:“听到了吗,我在迷笛音乐节啊,现场太棒了,你以后一定要来。”
那是怎样的世界,我无从想象。挂了电话以后,突然就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有点落寞,我现在就像奔跑在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上,我拼命追赶,却总差那么一点点。我的感受无从对他说起,他或许也不明白。
这一年,我18岁,却忽然以为自己很老很老。
[我就真的晕倒了]
再一年,我终于考上梦寐以求的学校。在北京见到贝俊驰的时候,他的样子差点儿让我认不出来了。
“喂,你现在很潮啊。”我不得不承认我是突然掉进了孔雀栏的小猪。
他戴着墨镜,简直是衣服架子,甚至能看到透过衬衣的肌肉的轮廓,这还是当初那个有些脆弱的贝俊驰吗?
灯光淡淡地照在他的眼睛上,我知道传说中会放电的眼睛是什么样的了,含情脉脉,好像一双眼睛就讲了一大段旁白。我的傻气可想而知,我愣在那儿,差点儿喜极而泣。
贝俊驰说带我在北京转转,那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了吧。整个人都好像踩在棉花上,我脑子里总是冒出来四个字,苦尽甘来。我熬得那么辛苦,就是想有一天来到他所在的城市,然后对他说,我喜欢你。这么赤裸裸,真的好吗?我真的一刻都等不了了,我娘如果知道我这么不矜持,她可能会杀了我。
我选了景山公园一处僻静的小角落,旁边还有一棵金色的银杏树,被风一吹,树叶脱离了枝头,飞扬在半空中。我屏住呼吸,张口……
一声清脆的铃声响起,贝俊驰接了电话:“喂,佩佩……”
人生有时真奇怪,在某些事情上,老天也许故意捉弄你,导致你选的时机永远都不对。
他放下电话笑嘻嘻地说:“我女朋友真麻烦,晚上一起吃饭吧。”
我想说不,我想就地打滚撒泼。我想变成那种很讨厌的女生。我想张口大骂“你他妈为什么跟别人好了。”。
世道真不公平。我觉得我在内出血,我可能需要来一辆120救护车,或者让我穿越回过去,在那个时空里,我抓紧一切时间机会对他说那四个字。
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北京的秋天真美啊,我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然后,我就真的晕倒了。
[更有趣的事]
醒来的时候,贝俊驰睁着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我。
“医生说你可能太过紧张又遇到突发事情,所以一时吓倒了。其他没检查出什么毛病。你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了?”
我没理会他,只在心里庆幸这个医生不会读心术。分别的时候,我们站在大马路上,他要往东,我要往西。我突然有一丝预感,有些话可能这辈子都说不出口了。
我们回到各自的学校后,也很少见面,穿越大半座城,很是麻烦。主要还是繁杂的学业,还有一大票上进好青年的追逐,让我疲惫啊。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不管你长得什么样,大学第一年,总归都有一群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男生来对你好?打水,打饭,占座,递水,抄功课。到第二年,对你好的男生可能减去一半,到第三年,对你好的男生只剩下一到两个。到第四年,你若还是一副爱谁谁的欠揍样子,对你好的男生全走光,一个都不剩。相信我。
因为我就是那个死样子,身边一个男生都不见了。有一次,我生病,去开水房打水,遇到以前一个对我好过的男生,他正挽着一个小学妹的手。那画面是这样的:男生的位置是彩色和光明,我拖着我的残腿,战战兢兢,抖抖霍霍,我的位置是黑色暗淡。
这大概就是爱情最残忍的一面了。
我唯一庆幸的是,我终于去了一家报社做实习记者。新鲜人最可怜,穷,累,没自信,存在感薄弱。而这时的贝俊驰已经开始有剧组找他了。那段时间,我跟前辈出去采访,雨天,暴晒,尘土,样子残了不少。每天下班回家,已经很晚了,随便煮一锅大杂烩,青菜,丸子,年糕,再打开小电视机,如果房间里没有一样能发出声音的东西,我可能会因为孤单而厌世。
于是,每天盯着电视机直到睡去,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贝俊驰,他演一个妇产科医生,初出茅庐,性格活泼,握着别人的手说,恭喜你呀。你老婆刚刚为你生了个大胖小子。
我就乐了,我从心里笑出了声。
我觉得没有什么比看贝俊驰演戏更有趣的事了。
[这个人很陌生]
慢慢的,生活看起来有了些颜色。
我被分配到娱乐版做了一名正式记者,而贝俊驰也终于签约了新公司,一副要砸千金捧红他的架势。他实在太幸运,很快就崭露头角,演了小医生的角色之后,就被某导演看上了,还没毕业就接了一部大制作的片子。那部片子又让他有了众多女粉丝,微博上每天喊着要看他的美照。表妹都电话来了好几次,啊啊啊,我和同学都好喜欢他,快帮我弄一些签名照回来吧。
如果我有那么容易见到他,我可能也会要他一百张签名照拿去卖……前辈跟我说,娱乐记者得有“捕风捉影的敏捷,天马行空的想象,固若金汤的脸皮,扭转乾坤的文笔。”我还在锻炼我那固若金汤的脸皮,所以很多次我想打电话给他,我都不敢。我好像已经习惯了在屏幕上看到他,如果面对面,我可能还是会紧张得流汗。
奇怪,年纪越大,我对待感情的脸皮越薄了。
直到有一天,有人爆料贝俊驰的母亲自杀的事情。消息很快在网上传开,有人说他很励志,有人说他家世背景不一般,我急忙打电话给他,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
当听到报纸也要做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还跟老大吵了一架。
“你们到底有没有想过他的感受?那么小面对母亲去世,他很脆弱,很不容易才走到今天,又旧事重提,又在他心上划上一刀?”
那时老大已经知道我和贝俊驰的关系,他根本没有在听,反而非常兴奋地跟我说:“你一定还知道他很多事情。”……后面说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我想起小时候,傍晚开始下雨,我打着伞下楼倒垃圾,回来的时候,发现楼道口的阴影里坐着一个人。他耷拉着脑袋,全身都湿了,我坐在他身边,不知怎么安慰他,只好小心翼翼地将手搭在他肩上。他就说,陪我去江边看看吧。
母亲刚去世那几日,他每天都要去。想到这些,我就想快点找到他,不知道他现在该如何承受。
后来,我给他发了很多短信,直到他看到,才约了我去一家咖啡馆。可是,我也许又做了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就像表白一样时机不对,贝俊驰跟我说:“他知情这个爆料,只是娱乐圈里一次刻意的市场策划罢了,就是我们常说的……炒作。”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依然亮闪闪的,态度诚恳,表情严肃,看起来不像假的。那么……他这么聪明的人,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大概是我操心了。我心里在苦笑,原来我才是这世上最傻的。他的脸看起来还是很忧伤,他甚至又掉了几滴眼泪,说:“过去的事永远都在那儿,永远都很伤感。”
可是,我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很陌生。
到底是我过于沉浸在曾经的纯真里,还是别人走得太快?我忽然想起以前在微博上看过的一个小段子。
于是我对他说:“我给你说一个笑话吧。”
“作文课,有小朋友这样写道:二十年后的我工作就是买彩票,今天买彩票中了五万明天买彩票中了十万后天中了一百万。老师刚想教育他人生中有比彩票更有意义的事,小孩抬头就是一句:老师,我爸爸昨天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明天要去杭州领奖。于是老师无语凝噎,也去买了张超级大乐透。”
“呵呵呵呵,好笑吧。”我说完自己笑了半天,贝俊驰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他不知道我要说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
那天,我们分别了。在电视上看他会让我没那么尴尬。很久以后,我接到表妹的电话,她现在17岁,到了当初我爱上贝俊驰的年纪,她和我一样,也和我不一样。她对我说,姐,我很喜欢贝俊驰啊。你带我认识他好吗?。
好像他们这个年代的人,无论是为了好玩还是动了真情,都会这么直接张扬,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可惜,我还是更擅长默默地去爱一个人。
贝俊驰,这么多年,为你做那么多的事,我以为你还是曾经那个懦弱的男孩,到今天是迷失还是入世,我不知道。
大概不肯变的人只有我,只有我心底那份已经看起来不合时宜的爱。
可能那天我想说的是,人生中有比买彩票更有意义的事,那就是爱你。而对你来说,时光把你催化成了另外一个人,运筹名利是比买彩票中奖更有概率的事吧。
但,因为宽容因为爱,永远不怪你。
校园清纯爱情故事:马克失瑜余瑜望着眼前气急败坏的男人,不禁笑出声,土生土长的水乡男子,责备起人也略显可爱。男人见她笑得灿烂,先是一愣,随后惊恐地退后两步吼道:“小姑娘啊。掉进水里的是你男朋友。”
男人是余瑜那个团的导游,举着小旗带着喇叭,刚才透过喇叭那一吼,十米内的游客纷纷停下来盯着余瑜窃窃私语。余瑜手里还抱着一件白色T,拿着一个磨损厉害的摩托罗拉平板机,她耸耸肩对导游说:“我不认识他。”
“吵架了也不能这么胡闹啊。”导游眼中分明是一副“我懂”的神色,此时被认作是余瑜男友的男生也刚刚触到水边石阶,利落地跳上了岸。他抖了抖身上的水,像是一只呆萌的萨摩,自顾自从余瑜手里拿过T和手机就走开了,导游脸色不善只能教育余瑜几句。
回想起刚才那一幕,还真是狗血。杨晨宇走在她身边,不屑地看着她左拍右拍,却始终一句话也不对她说。余瑜心想这人真怪,花钱出来玩还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可他越是这样余瑜就越想和他说话,于是就在拍了N张照片之后收起相机感叹道:“这里的水真绿。”
见对方没有丝毫理睬自己的意思,于是加上两个字:“是吧?”
杨晨宇这才看了她一眼,然后令她永生难忘的一幕发生了。他迅速脱掉上衣,连同手机一起丢给她,几步跑到水边一下扎进水里。导游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朝岸边游了过来,见是有惊无险所有人都当是小情侣之间的小玩小闹,可余瑜知道她和杨晨宇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所以那时候在余瑜的心里,杨晨宇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和杨晨宇绑在一起的日子也才刚刚开始,空调大巴里杨晨宇坐在她身边还是一言不发,导游正在统计晚上分房间的事。余瑜观察过了,这个团里只有她和杨晨宇是单独的,于是想等导游过来的时候解释清楚他们并非一起,她可不想跟他安排到一个房间。
就在导游朝他们走过来的时候,杨晨宇突然对她说:“我晚上不住酒店,就算被安排到一起也无所谓。”
从下飞机到坐大巴,杨晨宇虽然没跟余瑜说几句话,却始终跟着她,分好房间之后,所有人都更加笃定他们是一对小情侣。余瑜拿着房卡开了房门,发现杨晨宇还跟在身后,立刻警惕起来问道:“你不是不住吗。”
杨晨宇望着她那模样嘴角一扬,学着导游温柔嗲气的调子说了句:“你想得美。”
余瑜这才知道原来他也会开玩笑。杨晨宇进去把背包丢在沙发上就出了门,走两步突然又折回来:“那个,自己晚上锁好门。”
那天晚上余瑜失眠,睡了不到三个小时就被闹铃叫醒,匆忙洗了把脸到楼下餐厅,用过早餐之后杨晨宇才回酒店。兴许是经过一天的相处,第二天的行程里杨晨宇也偶尔跟余瑜说两句话,晚上的时候他依旧把背包扔到沙发上,刚要出门余瑜喊住了他:“能不能带我一起去?”
住宿的酒店在开发区,周围略显荒凉,余瑜不想像昨晚一样蹉跎。杨晨宇也没拒绝,她就带了些钱跟上他,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就放心地跟着他一夜未归。后来杨晨宇打趣说她轻浮,末了又认真问她为什么如此大胆,余瑜轻描淡写,喜欢呗。
【让他念念不能忘的女生,竟是她的宿敌】
那晚杨晨宇坐在清吧一角,自顾自喝了许多酒,余瑜也是那时候验证了她的猜测,杨晨宇失恋了,而且很可能是被甩的那个。
那天陪在杨晨宇身边的除了余瑜还有两个男生,其中一个叫七喜的男生告诉余瑜,和杨晨宇相恋多年的女友不能忍受异地恋的辛苦,选择结束,一劳永逸。杨晨宇就是在这时面色微红朝他们走来,揽住余瑜的肩膀对七喜不悦道:“你对她说这些干吗?”
七喜立刻露出戏谑的笑,直呼原来如此。另一个叫做马克的男生也如梦初醒般抬起了头,正撞上余瑜无措的目光,随即又懒洋洋垂下了眼眸。
一个礼拜后余瑜和杨晨宇在机场告别,虽然互留了号码,可相遇总是不经意才让人流连,余瑜以为他们不会再有交集。直到新学期的第二个礼拜,余瑜收到杨晨宇的短信,才知道他来到A市,要她去车站接他。
余瑜站在人群涌动的车站一眼就看到那个皮肤白得病态却还穿着明黄T装阳光的杨晨宇,他没有任何行李,不像过客,衣冠楚楚,也不像流浪。天空很晴,A市难得达到三十五摄氏度高温,余瑜早已汗流浃背,身旁的人却依旧清爽如冰。逛了大半个校园余瑜终于无力道:“校园有什么好逛的?”
杨晨宇说:“这就是你生活的地方吗?”
余瑜一怔,却又发现他仿佛是在对空气呓语。吃晚饭的时候杨晨宇竟然指定了要去吃三食堂的酸辣粉,她从不吃辣便看着他吃,兴许是太辣了,杨晨宇的眼睛都有些红。
晚上的时候校门口围了一圈人,地面上铺满了蜡烛和玫瑰,被簇拥在中间的女生眼睛晶亮,显然被感动不轻。这场景见多了,余瑜倒是没什么感触,反而是杨晨宇停下了脚步。余瑜过去喊他,他仍旧一动未动,半晌才吐出一句:“是不是这样就会让女生感动?”
余瑜随便敷衍了一句:“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她没想到,杨晨宇竟然真的那样做了。杨晨宇在女生公寓楼下,像所有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一样近乎鲁莽傻气地做着那些浮夸的傻事,余瑜在阳台上看到了马克和七喜的影子,她随手拢了拢头发穿着拖鞋就跑了下去。
杨晨宇没看到她,倒是马克沉着脸把她拽到了一旁,他近乎命令的口吻告诉她,离杨晨宇远一点。余瑜突然觉得好笑,便质问道:“陈晨是你亲姐姐还是你亲妹妹啊?”
陈晨的拼音缩写是CC,地面上的花瓣铺成的形状也是CC,她是杨晨宇等待的那个女主角,计算机院的才女。
余瑜认得她,不只因为她才气远播。那次上公共课,老师出了一道编程题叫同学上去写,余瑜就是那个倒霉被叫上去的同学。在讲台上煎熬了两分钟后老师还没有饶过她的意思,就在这时有一个清亮的女声响起:“老师,我想试一试。”
余瑜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叫做陈晨的女生一脸骄傲地与她擦肩而过,轻轻扔掉粉笔,毫无漏洞的几行代码已经写在了黑板上。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余瑜被人戏谑为无脑美女,与陈晨狭路相逢总是黯然败北,而陈晨则因才貌并重所有事都做得越发风生水起。
如今余瑜才知道,让杨晨宇念念不能忘的女生,竟是她的宿敌。
【被爱久了自然溺毙】
那天陈晨依旧高调拒绝了杨晨宇,人群散去余瑜走到杨晨宇旁边,他垂着头蹲在街灯下,马克的脸在昏黄的光线下像雕塑一般肃寂,余瑜看了他一眼,蹲下去轻轻抱住了杨晨宇。
那天之后余瑜才知道马克和七喜其实也住在A城,还合开了一家很火的网吧。杨晨宇失恋后自己报了一个团,走的地方都是高三毕业那年和陈晨一起去过的,他们放心不下,索性一路跟随。
四个人坐在路边摊,或许想要逃避,原本酒力最好的杨晨宇反而第一个倒下了,七喜酒意正酣话匣子便扬洒洒打开了。七喜说高中三年见证过的最轰轰烈烈的事情之一就是“双晨恋”,红榜稳坐第一的学霸女陈晨喜欢上沉默寡言的体育生。木讷的杨晨宇不会讨好女孩子,可他发现每次篮球赛,足球赛,只要他表现出彩陈晨都会特别开心,于是就更加拼了命去训练,以为这样就能讨得她的欢心。
高考前一个月陈晨过生日,那天杨晨宇把自己录制的视频和做的关于两人点点滴滴的PPT放到U盘里,两人在一起三年,U盘上刻着3years。可是那天……七喜说到这的时候突然看了马克一眼。
马克在网吧和人吵了起来,被揍进了医院。七喜和杨晨宇一起去了医院,等想起来陈晨生日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手机没电,充好电才发现三十几个未接来电都是陈晨打来的,最后还有一条短信,字里行间充满失望难过却舍不得提“分手”二字。
第二天杨晨宇找到陈晨想解释清楚并把U盘给她,谁知道陈晨一接过U盘,就狠狠扔进旁边的人工湖。七喜说他们学校的人工湖水很绿,又深,U盘一进去就见不到踪影了,余瑜突然就想到那天杨晨宇纵身一跃跳进乌镇碧绿的水中。
后来杨晨宇跳进去找到了U盘,同时他的危险行为也被学校给了记过处分,只是U盘坏掉了,所以杨晨宇就挂在脖子上,没有跟陈晨提起。
那次他们还是和好了,七喜说:“可是这样的事情多了,陈晨总觉得杨晨宇不在乎她,终于决定分手。”
那天晚上余瑜回到寝室,打开电脑进了杨晨宇的空间,终于明白了他每一条状态后面的CC是何含义。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余瑜的手机突然振动一下,她低头看到是室友给她传了一个贴吧链接,点进去就看到两张照片,一张是昨晚杨晨宇在女寝楼下被陈晨拒绝的照片,一张是他们四个在路边摊的照片。照片不甚清晰,楼主的标题是“直播昨晚表白事件”,大家都知道女主角是陈晨,可还有眼尖的人一眼看出路边摊的四个人中有余瑜,一时间余瑜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陈晨在三食堂点了碗酸辣粉,排队的时候竟看到杨晨宇也端着一碗,她冷哼一声:“杨晨宇,你何必呢?”
他每次来都只吃陈晨曾提过的酸辣粉,就算表面装得再无谓,内心的放不下依旧昭然若揭。余瑜坐在不远处看着那个腰杆笔直身高一米八的男生仿佛突然就弱了下去,他的脖子上亮闪闪的,余瑜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走了过去。她接过杨晨宇手中的酸辣粉,笑道:“买好啦?好饿啊。”
余瑜从没想过她会大口大口吃下酸辣粉,杨晨宇杵在那里神色复杂地看着她,终于看不下去抓住她的手:“别吃了……”
他去他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旅行,他吃她最喜欢的那家酸辣粉,他如此卑微,余瑜不忍心让他输得太惨。七喜说以前做这些的都是陈晨。那年她喜欢上篮球队最厉害的杨晨宇,想方设法进了校拉拉队,终于让他注意到自己,所以格外珍惜。
陈晨是卑微久了学会自救,杨晨宇是被爱久了自然溺毙。
【如果这样你还能骗自己他已经忘记了我】
那天吃了一碗酸辣粉之后,余瑜的嘴肿了一圈,她是辣椒过敏的体质,杨晨宇知道后十分内疚,要请余瑜吃饭。
余瑜坐车到了马克和七喜开的网吧,看着网吧的名字突然就怔住了,良久才回过神。恰逢七喜从里面出来,见她魂不守舍笑道:“你发什么呆。先进去坐一会儿,他们都在里面呢。”
马克和杨晨宇并排坐着,见余瑜来了杨晨宇的手还在键盘和鼠标上翻飞,却还是笑着回头看了她一眼说:“给我十分钟,这局很快搞定。”
马克却始终头也不抬,七喜笑道:“他就那个鬼样子,一打游戏就专注得不行。”
余瑜的嘴唇还是有些肿,杨晨宇点了些清淡的菜,七喜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喊道:“杨晨宇,你那个U盘项链呢?”
这一问杨晨宇的笑容立刻就僵在了脸上,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尴尬神色,只好打哈哈说忘记戴了。
余瑜弯腰在洗手间用冷水拍脸,碰到嘴唇还火辣辣地疼,她一起身那个U盘项链从领口滑了出来。一出门就撞到了马克,他的眼睛像是什么都能看穿,余瑜这次没等他质问便先下手为强,唯我独尊的口气:“你又想说什么?还是要我离他远一点吗?”
马克却没说话,只是盯着她脖子上露出的一截链子,余瑜视若无睹地走开,走出两步听到马克细微的声音:“对不起。”
那时候余瑜觉得或许马克是有些喜欢陈晨的,那种喜欢不需要占有,可是十足的偏袒。
几天前她为了帮杨晨宇解围吃光了一整碗酸辣粉,没过多久嘴就肿得吓人,杨晨宇立刻带她去了医院,医生告诉杨晨宇她过敏,杨晨宇望着她的眼神就复杂起来。
抹了些药,杨晨宇陪她走在街边,一句话脱口而出:“你是不是喜欢我?”说完仿佛后悔似的扯开话题,“你感觉好一些了吧。”
余瑜一张嘴吐字不清,嘟囔着:“杨晨宇,你要是觉得愧疚的话,就把那个U盘项链送给我吧。”
她以为杨晨宇会拒绝,谁知道他竟然真的就解下了项链给她戴上。那天之后杨晨宇来学校看她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虽然什么都没表示,可是余瑜依旧感到,有些东西不太一样了。
直到陈晨来找她。
那时候许多人都知道曾经在女寝楼下和陈晨公然表白的小帅哥和余瑜走得很近,明里暗里嘲笑余瑜什么都不如陈晨,就连男友都是人家不要的,余瑜沉得住气,却是陈晨先忍无可忍。
陈晨的意思很明确,她依旧喜欢杨晨宇,当初提出分手也不过是无法忍受他一次次把她排在朋友的后面,现在他想挽回,她经过慎重考虑,也想试着接受。
陈晨说:“他的手机依旧是三年前我送给他的那个,他穿我喜欢的明黄色,吃我喜欢的酸辣粉,就连每次挑座位,都是挑我喜欢的天蓝色座椅,如果这样你还能骗自己他已经忘记了我,那你的无脑真是名副其实。”
【以至于后来他的诸多不好也无法将此抹煞】
余瑜来到那家叫做“矢志不渝”的网吧,远远看着马克一张扑克脸盯着屏幕,恍然就回到一年前,她提着炒饭来找他,等到他打完一局才来理睬她。
陈晨找过余瑜的事被杨晨宇知道了,他心急火燎地找到她,看着她脖子上挂着的U盘项链还在,先是松了一口气,随即支支吾吾地跟她说抱歉。
他跟她说对不起,又说自己不够朋友,竟然为了能时常见到陈晨而让她陷入如斯境地。他想要回那个U盘项链,他说不想让人误会,尤其不想让陈晨误会。
杨晨宇告诉她那次一起旅行交学生证的时候他无意看到余瑜竟然和陈晨是一个学校一个学院的,他一心只想让陈晨回心转意,才刻意接近她。
余瑜听完浅笑一声,轻轻摘下U盘项链放到他手心里,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我以为只有我才会做这种傻事呢。”
余瑜大一那年期末考java上机的时候第一次遇到了马克。他与她隔着一个座位坐在一排,脸上露出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茫然,丝毫没有求助于人的意思。
她认得他,同专业大二年级的降级生,大挂五门专业课,如果降级之后再挂一门就要退学。上机考的内容就是做一个动态网页,她自己一早就准备好放在了U盘里,只需要稍微调试一下就可以,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才闲来无事想要帮他吧?可是后来马克笃定地对她说“你就是对我一见钟情了”的时候,她也找不到借口反驳。
马克的头发微长,冷漠的一张脸偶尔会做出类似嘟嘴的卖萌表情,余瑜明明不喜欢头发长又装冷酷的男生,却偏偏对马克上了心。
她用了半个小时把自己那个网页做了些改动,调试好了之后保存,把U盘扔了过去,刚好砸到马克的手。看到马克用了U盘,余瑜才开始专心调试自己的程序,几分钟之后叫老师来打分。
考完之后余瑜看了眼马克,还是那副表情坐在那里,收拾好包出去的时候却被马克轻轻拽住,余瑜四处张望了一下小声说:“都调试好了,你只要运行就可以了。”谁知道马克却说:“怎么运行?”瞬间让余瑜无语凝噎。
马克虽学业不精,却是院辩论队的大将,院辩论队的二辩是一个长相极其漂亮的学姐,总是和马克出双入对。或许就像马克说的,余瑜对他一见钟情,多少次他逃课,她帮他答到宁愿自己被记旷课。每一次辩论赛都想方设法弄到门票,只为在观众席远远看着他,这样的余瑜怎么也不会想到,马克也会看到她。
一次辩论赛结束,马克没有像往常一样跟着队友去庆祝,却径直朝她走过来,余瑜手心浸满了汗。马克把java考试她借给他的U盘递给她,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庆祝。
辩论队的庆功宴,唯独多了她一个外人,除了二辩学姐以外,人人笑容玩味了然于胸的样子。后来玩真心话大冒险,有人迂回地问了马克一个问题,是喜欢学姐还是学妹,马克肆无忌惮地盯着余瑜,嘴角扯出一抹弧度:“当然是学妹。”
后来马克送余瑜回寝室,自然而然握住她的手,那片刻悸动让她铭记,以至于后来他的诸多不好也无法将此抹煞。
马克的校内,QQ密码都告诉余瑜,他对她没有秘密,即便没有任何秘密,她依旧感觉马克离她很远。马克很遭女孩子喜欢,余瑜每次登录马克的校内都会有十几个同校女生申请加好友,可是她永远也不必担心,因为马克的心里只有游戏。
余瑜记得有一次联络不到马克,手机关机,一连几天都没来上课,他室友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就在余瑜不知所措的时候,陈晨告诉她:“你不妨去网吧看看啊。”
陈晨的旁边站着二辩学姐,她们看着她,如同一场盛大笑话,关于马克根本就没把余瑜当回事的消息慢慢就传开了。
余瑜果然在网吧找到了马克,他把所有钱拿来打游戏,余瑜劝他上课他也不去,于是她只好每天在食堂打好饭给他带来,只有等他游戏打够了才会理她。
终于有一次,当马克心满意足地退出游戏,发现余瑜手里提着冷掉的炒饭,眼泪大滴大滴地砸到地上,她对他说:“如果那么讨厌我的话,就分手吧。”那是唯一一次马克轻轻抱住她,语调耐心像哄小孩子似的对她说他错了。他说,余瑜你别哭,你一哭,我就觉得难过。
【他终于走到了阳光底下】
杨晨宇拧着眉一言不发,余瑜若无其事地笑道:“那天之后,他就消失了。”
知道马克退学的事情之后,余瑜就再也没有打通过马克的电话,有人说马克的爸爸办好退学手续之后就带他回了老家。
余瑜说:“那天你跳下水把手机放在我这里,我不小心按到了,屏保是你和七喜马克的合照,一年了,我再见到马克就是和你去清吧的那次。”
杨晨宇张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余瑜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容明媚:“你看这个世界多公平,我们都被骗了。”
七喜知道这些事之后跑来学校找过余瑜,他一拍大腿:“呀,我怎么忘了马克曾经也在A大念过书。”
那年马克并没有如传言那般随父回家,而是留在了A市,只不过扔掉了手机卡,再也没联系过余瑜。七喜说马克打工赚了些钱,加上家里给添了不少,想找他合开一家网吧。说到这里七喜一挑眉:“你知道吗,矢志不渝这个名字可是他强烈要求的。”
渝和瑜同音,可是一想到过去的那些经历和马克的不告而别,矢志不渝听起来更像是讽刺。
余瑜再次接到马克的电话,语气颇有些曾经沧海的味道,一年前她对他带着浓重的恨意,如今早已忘却了当初为何爱恨都那么用力。
马克的样子没有丝毫改变,个子不太高,脸却出奇地好看,沉默良久他才探问道:“这周末我要去参加一个网游竞技比赛,你能不能来?”
余瑜的目光注视着他的小腿,马克有些不自在地挪了挪,只听她说:“我会去的。”
那天杨晨宇和陈晨坐在一起,陈晨挽着杨晨宇的胳膊一脸甜蜜,她像是撒娇似的对他说:“那时候余瑜和马克可真是爱得轰轰烈烈呢。”
余瑜没有说话,专注地看着马克。第一次带着欣赏的心态看马克打游戏,他的动作娴熟,眼神专注,真就像七喜说的,他在游戏的时候,有睥睨天下的气势。
那场全国的网游竞技赛,马克一路过关斩将,从分赛区到全国的决赛,拿到了冠军。庆功宴上他被人群簇拥着,眼神却好像四处搜寻,余瑜别过脸逃出包房。
高三那一年在网吧,马克的小腿被一群人打伤,即便恢复良好,也不能再进行剧烈运动。七喜告诉余瑜,其实高中三年,马克最喜欢的不是打游戏,而是篮球。马克的篮球技术很棒,虽然个子不高却经常挑战校篮球队的成员,他和杨晨宇也是不打不相识。
后来马克的腿没有办法继续打球,也就是那年疯狂迷上了网游。七喜说:“如果他要你去看他比赛,请你千万别拒绝,因为那是他唯一可以向你展示自己的方式了。”
那场比赛的视频传上网之后,马克突然就火了。连带着他身上背负的故事,被梦幻化,传奇化地呈现出来。他英俊的面孔和因意外被迫放弃挚爱的篮球,他只念了两年的大学,在人生的最低谷如同凤凰涅槃,这一切都让那些女粉丝疯狂着迷。
一次网上访谈,好多男孩子说希望成为像他那样的人,马克说,游戏带给了我成就感,却没带给我幸福感,一路走来,只有我自己知道失去远比得到的多,如果可以,我会选择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随即发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说,你们都不要学我,我是反面教材。
后来又有人提问,矢志不渝网吧的背后是否有什么故事。马克只回复,都过去了。
余瑜看到这里嘴角不自觉微微上扬,那个偏执的马克,曾经如同苔藓一般照不到阳光的男孩,终于走到了阳光底下。
【我们做对了很多事,错的只是意气用事】
那次在马克的庆功宴上,余瑜还是被他逮到,马克第一次亲口告诉她,网吧的名字就是为她而取,矢志不渝也是他想做的事。
很多事情倾其一辈子可能也只够力气做一次,就像曾经余瑜会想方设法为见到马克一面制造一个机会,如今却也只是通过七喜了解到杨晨宇又在哪个比赛中风头尽出,杨晨宇又得到了什么称号。她不会再带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去现场,那样任何一个可能被他发现端倪的契机她都绝对规避。
那次余瑜告诉马克,无论如何,她都变不回那个只要见到他就心满意足的余瑜了。
访谈之后余瑜收到了一封邮件,发信人是马克,看完之后余瑜视线模糊,就如同那一年提着冷掉的炒饭站在马克的面前,所有软肋都毫无遮掩。
陈晨喜欢杨晨宇那么些年,然而每次他都把朋友摆在第一位,他不是心里没有她,只是每每辜负总不懂得解释和安慰。陈晨教会他被爱也不该有恃无恐,他懂得这个道理后却没办法学以致用。
那年陈晨也把马克喜欢余瑜的事情告诉了杨晨宇,她对他说,马克退学了不想拖累余瑜,才不告而别。
杨晨宇以为自己才是多余,以为只要各归其位就会岁月静好,可是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也会痛,有些豁达不过是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吃辣过敏却还为他奋不顾身的人,早已经在他心里生了根。
马克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余瑜,他已经可以放下,她却无法平静。
七喜新开了一家餐厅,打电话给余瑜告诉她一定要来,鬼使神差地,余瑜脱口而出:“杨晨宇会不会来?”
一年之间余瑜也辗转知道杨晨宇和陈晨始终没有在一起,余瑜猜他也一定知道她和马克也没有水到渠成,可是他们都默契十足,谁也没有联络谁。
七喜听到余瑜那样问仿佛一切明了:“当然了,大家好久没聚一聚了。”
余瑜来到餐厅的时候七喜笑得牵强,她不明所以,走到包间,一进门便看到杨晨宇。
杨晨宇坐在餐桌前,他身边有一个空位,余瑜跟大家寒暄过后就坐下了。刚落座,就有人问杨晨宇:“什么时候走?还回来吗?”
杨晨宇毕业后留校当体育老师,被分配到了另外一个城市的分校,一个礼拜后就会离开A市,余瑜终于明白七喜那牵强的笑容。杨晨宇说大概会留在那里发展,偶尔也会回来看一看。
那一刻余瑜突然想问他,可不可以不要走?可恍然间发觉那些可以荒诞有无限可能的岁月早已过去,她又有什么资格和立场,去要求他为她驻足。
她也不会知道,那顿饭杨晨宇笑得妥协,桌下的掌心却早已布满指甲的印痕。
余瑜也曾想过,或许她拿出曾经对待马克的那种奋不顾身去对杨晨宇,又或许她肯承认自己的画地为牢只是一腔执念,也许她还有机会,替他吃辣,为他过敏。就像七喜说的,你们都是胆小鬼,从不愿意承认过去的誓言只是空头支票,可很多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当年那些喜欢是真的,如今这些喜欢也是真的,错的只是意气用事。
余瑜想起有一次她偷偷去杨晨宇实习的学校看他,在校门口听到两个可爱的女生兴奋地议论:“新来的实习老师太帅了,篮球也打得好呢。”
她在心里默念,兴许在那个城市,会有那样一个女孩,如果你看到杨晨宇他还像个鸵鸟一样逃,请一定要比我更有勇气,抓住他再也不要松开,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