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聊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 2025-06-14 22:59:44
莘县棉纺织厂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积极响应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于XX年11月申报了聊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并依据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做以自查总结,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核评估。一、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和技术指导、督查与评估机制。为使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确保我校顺利申报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成功。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马啸亲任组长,业务校长李子文,政工校长翟庆华,工会主席王琦为副组长,校团委书记王伟,中学部主任韩金柱,小学部主任秦暴苞蕾,学前部主任夏忠君为组员;成立了语言规范化工作培训小组:学校教科处主任袁维斯为组长,学部教科室人员禹秀英、杨代雨、学校普通话教师孙媛、张丽敏为组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成立了评估小组:业务校长李子文任组长,袁维斯、禹秀英、杨代雨、孙媛、张丽敏为组员,负责这项工作的检查、督导、与评估。领导机构及技术指导、培训、督导、评估网络的成立。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智力支持。